7月2日晚,多次度当武汉暴雨如注。报警被民奔流新闻记者依据王先生微信发送的后武汉男定位及手绘小区平面图,顺利抵达其住所。警两房屋虽不大,作精但整洁有序,神病送医茶几上醒目地摆放着一本住院病历。强制
采访历时两小时,多次度当王先生坐姿端正,报警被民语速平稳,后武汉男逻辑严密,警两几乎无停顿。作精他手机中存储了200多页按时间轴分类的神病送医电子文档,在关键细节处,强制他逐一展示通话录音文字稿、多次度当医院病历扫描件、监控截图及信访回复截图,证据链条清晰完整。
“我不是精神病,但他们两次把我送进精神病院,打针吃药,共限制人身自由67天。”陈述此段经历时,他语气平静,字字铿锵。
起因:因遛狗纠纷多次报警引发冲突
事件源头可追溯至2023年6月1日。
当日,王先生因小区电梯内有人遛狗不牵绳拨打110报警,要求公安机关调取监控录像。“多次拨打,对方均表示不调取。”王先生坚持要求调取监控,并多次拨打110。
据王先生回忆,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红卫路街派出所副所长余某某多次上门,双方发生言语冲突,王先生感到受到威胁。当晚,他再次拨打110,提出三点诉求:勘验现场固定证据、提供执法记录视频、请求公安机关保护自身安全。然而,他拨打数十次110,始终未见民警到场勘验。

图为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
转折:拒绝“上门道歉”后被警方带离
2023年6月2日上午11时43分,余某某致电王先生。在王先生提供的录音中,余某某提出“上门道歉”。王先生明确回应:“不接受道歉,必须刑事立案。我要到法庭上去。”
余某某反复追问:“你在不在家?”王先生拒绝告知行踪。余某某随即表示:“那你昨天打那么多110总要解决。”王先生回应:“怎么解决?要求刑事立案,我们到法庭上谈。”
监控截图及王先生讲述显示,通话结束十余分钟后,余某某带领四名红卫路街派出所民警进入其住宅。关于进入方式,记者通过王先生提供的2023年8月8日通话录音获悉,陶姓民警承认:“我们是技术开锁。”
当被问及“技术开锁”含义时,陶回答:“技术开锁是公安局的特殊手段。”在被追问是否由内部人员开锁时,陶确认:“我们自己人开的锁。”当被问及是否有书面法律文书时,陶明确回答:“那没有给的。”
王先生称,民警进入住宅后对其实施殴打,并强行带离,送往武汉市武东医院精神病科。监控截图显示,王先生被带离住宅的时间为当日中午12时许。
经过:两次被当作精神病强行送医共计67天
第一次送医:武东医院(7天)
武东医院2023年6月2日的病历记载,王先生入院原因为:“患者曾多次因‘邻居吵他’‘小区居民遛狗不牵绳’等小事频繁拨打报警电话……连续拨打报警电话两百多个,民警疑其精神异常……送来我院就诊。”
采访中,王先生提供了一份2023年6月5日该医院心理测量室出具的报告:在躯体化、强迫、抑郁、焦虑、敌对、偏执、精神病性等所有核心维度上,结论均为“没有症状”。这一客观测量结果与仅凭警方口述做出的“精神障碍”诊断形成鲜明矛盾。
王先生称,其在武东医院被限制自由7天,期间被迫接受注射和服药。2023年6月9日,他支付4100余元后出院。
第二次送医:武钢二医院(60天)
2024年4月11日,余某某的同事刘某某电话告知王先生“纪委要制作材料”,让其前往青山区公安分局。次日,王先生被刘某某等人当街带走,送往武钢二医院精神病科。
武钢二医院病历显示:“患者诉近一年来一直报警举报小区存在‘狗患’,报警举报派出所民警私闯民宅……先后报警一千四百余次……严重影响民警工作秩序,遂由红卫路派出所刘某某陪同下前往我院就诊,门诊医师仔细检查后以‘偏执状态’收入我科。”
王先生称,此次“住院”共计60天,同样被迫打针、服药。2024年6月11日出院时,他自费支付4315元,医保被划扣17427元。




图为王先生的入院记录和各项检测报告
入院手续疑云:强迫签字与身份不明
关于入院手续,王先生透露了一个关键细节:第一次入院时,医院要求家属签字。王先生的父亲被带到医院,现场警察对其父说“不签字就拘留”,其父迫于压力签字。“我父亲七十多岁了,当时吓坏了。”
第二次被送入武钢二医院时,王先生称自己完全不认识签字人,至今不知是谁代签。“我问过医院,医院说有人签了字,但没告诉我签字的人是谁,这个人我根本不认识,也从未见过。”
困境:报案三年未获立案通知
2023年6月9日第一次出院后,王先生随即报案,指控余某某等人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等。但他称,公安机关既不立案,也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没有这个通知书,我就没法申请复议,没法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案子永远进不了司法程序。”王先生表示。
王先生展示了2023年8月18日武汉市公安局在武汉城市留言板的官方答复截图,称“您反映的情况不实……民警送您去武东医院救治。”
2024年12月25日,王先生再次通过湖北省智慧信访大厅提交反映材料。办理进度显示:2024年12月26日由武汉市公安局转交至青山区公安分局。12月27日青山区公安分局回复:“已按相关规定办理”。但王先生称,至今未收到任何书面立案或不予立案通知。

图为王先生所在的小区
追问:“被精神病”的程序之问
据了解,今年45岁的王先生独居,是家中独子,至今未婚,父亲两年前去世,与母亲分开居住,平日鲜少与人交往。他目前主要依靠母亲退休金生活,曾尝试找工作但未果。记者在其家中看到,书架上摆满历史人文类书籍,王先生称闲暇时多以读书度日。
7月2日、3日,奔流新闻记者走访王先生所在小区物业及社区。物业人员称对其并不熟悉,小区居民也从未投诉过他有扰民行为。记者电话联系社区网格员,对方拒绝评论;社区办公室多名工作人员则以“涉及居民隐私”为由不予置评。有知情者称,王先生虽性格固执,但从未有过伤害他人举动,对其被警方两次送医感到不解。
7月3日上午,记者前往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红卫路街派出所,就王先生反映的“被强行送医、报案未获书面文书”一事进行采访。工作人员称,相关负责人余某某出差在外,将向上级汇报后予以答复。截至当日中午发稿,记者未收到警方任何回复。
律师观点:强制送医须符合法定条件
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指出,依据《精神卫生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公安机关强制送医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1. 当事人被“疑似”为精神障碍患者;
2. 已发生或存在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危险。若不存在上述情形,即便当事人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警方也无权强制送医。付建认为,若事实确如王先生所述,警方的两次送医行为很可能违法。被强制送医后,当事人可依据《国家赔偿法》就违法限制人身自由申请赔偿。
“被当作精神病人打针吃药,对我的身体造成了很大伤害。我现在的诉求是追究相关民警的刑事责任,并获得民事赔偿。”7月3日上午,王先生陪同其年迈的母亲去医院检查身体时表示,父亲未能等到真相大白,希望母亲能够等到这一天。
来源:奔流新闻(记者 张鹏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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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报警后,武汉一男子被民警两度当作精神病强制送医67天
人参与 | 时间:2026-07-17 04:5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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